宋书煜关了音频的文件夹,鼠标绕了一圈,停留在了照片的文件夹上。
他轻轻一点,画面就打开了,桑红曾经设计的是照片幻灯播放的模式,于是宋书煜打开之后,就看到了第一张照片——那是林青燃刚刚病好,为了庆祝桑红考上大学,一家人去给桑红买衣服时,桑大伟给她们母女俩拍摄的,桑红后来有了手机,就把那照片拷贝到自己的手机里了。
宋书煜点了暂停,这应该是桑红在认识他之前的照片吧。
他带着一丝陌生感,客观地审视着那张照片——
照片上,林青燃和桑红并肩站着,胳膊挽着胳膊,桑红的头微微地侧向妈妈的肩膀,那笑容纯澈,堆着满满的喜悦,他从来没有见过桑红穿着洁白的连衣裙,头发被梳成两根小辫的模样,虽然那两个小辫子只有三寸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有了小辫子风格截然就不同了,那纯粹是一个乖巧甜美的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小女孩。
林青燃的脸有着病人输液太多而造成的虚胖,可能是长久不笑,脸上的笑容看着很勉强,嘴角微微上扬了一点点,让人能确定她在笑,她所有清丽的痕迹只保留在眼睛里,那眼神太过静默,让她的表情看着更加的耐人寻味,仿佛有点百感交集的模样。
听秦洛水说她很多年都没有下过楼了,看着模样,应该是做完手术之后,第一次上街吧。
一般人如果十多年不下楼,每天看到的只有两张面孔,会不会郁闷到失语?
林家的遗传基因真的很好,那么虚弱的一个病人,短短半年多的康复期,竟然就丝毫看不出之前漠然落魄的模样,他想着几个月前在林家看到的林青燃,俨然已经是一个标准的大家贵妇的气质了。
再想桑红,遇到他的时候还青涩得动不动脸红窘迫得只会拧着自己的小手指玩,她的青涩气几乎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消失了,然后就越来越接近他所喜欢的成熟女人的类型模样了。
她日常阅读的书籍穿得衣服吃的食物用的化妆品,全部都是他一手打理的,他竟然从来都没有问过她是不是喜欢,看着她明丽优雅地一天天地成熟的模样,他曾经很骄傲,她和自己站在一起显得多么般配。
这一点桑红和林青燃很像,她们的适应能力快得惊人。
看着温柔可亲,可是骨子里都是很有个性和思想的人,他想到第一次到飞机场去接林青燃夫妇的时候,林青燃夹枪夹棒的一番话,说得他哑口无言。
那时候并没有林玄玉做她的后盾和靠山,但是,她依然不卑不亢地摆着岳母的架子,对他挑剔至极,又想到后来桑红出事之后,他竟然彻底再没有见过林青燃一面,听人说,她有些精神不正常,总是说桑红没有出事,只是出去玩了,早晚都要回家的。
现在看来她哪里是疯了,不过是太了解自己女儿的心性和本事了,相信桑红不可能轻易就被人害了,说来好笑,这件事至始至终只有她一个人这样想,她甚至坚决不主张举办葬礼,迫于外界舆论的压力,林家当然得办理丧事,于是,林青燃坚决拒绝参加。
这是一个固执又可爱的老女人。
不知道她老人家现在可好?知道桑红活着,然后尚未见面之际,又生祸端,那脆弱的心脏是不是经受得起这样的大悲大喜、跌宕起伏?
她一定不会想看到他,他的出现,不停地给桑红带来灭顶之灾。
宋书煜摇摇头,不让自己去想这万千的阻力,关键的人还是桑红,她是不是还爱他,是不是愿意跟他走,这是他迫切需要考虑的问题。
他记起来和他真实地生活在一起的桑红,见到他的时候欢天喜地,有她的家是那么的有生机有意思,这些都是在他失去之后才意识到的,她的欢喜只有在他出现的时候展现,可是,看不到他的时候,她是如何度过的?
他想到自己扼杀了她的事业,是多么的残忍,当她的生活里变得只剩下一个他的时候,他却依然没有任何改变,依然是个工作狂。
“她一定觉得和我在一起很闷吧!”某人自言自语。
回想那天在摄影图片展上看到的桑红,她笑得坦然自信,身边围了那么多喜欢她,把她当做朋友的不同国籍的人。
这离出事不过只有四个月吧,她竟然就又在异国他乡,开辟了属于自己的朋友圈,如果宋书煜知道,这个朋友圈不是她主动融入的,而是那些热情的家伙积极主动地往她身边靠拢,不知道是不是更加的郁闷?
宋书煜模模糊糊地想起来,秦洛水曾经告诉他,那个妞儿是一块宝,你多少有点耐心,她就会给你不尽的惊喜。
秦洛水那妖孽看人果然够准,这丫头是他无法看透的,不过,她给他的不尽的惊喜,他深有体会,虽然每一次都是玄而又玄,但是化险为夷之后的甜美滋味,让他觉得一切都值了。
他曾经觉得桑红能一天天地变得耀眼,是和他的悉心培养分不开的,她无论做什么学什么,总是远远地超出他的预期范围,完成得无懈可击。
现在他明白了,桑红身上承载着他的梦想,但更多的是她自己的梦想,对,她对能让自己完美和强大的知识或者技能,充满无限的向往。
所以,他稍微一点拨,她就能举一反三,不是他点拨得好,而是她探究的**太过强烈,毅力太过坚韧,她就像一块海绵,对知识的吸收,就像对水一样,无论多少都能浸润到她那不可思议的小脑瓜里。
她在失望绝望之际,转身离开了他,他以为会在异国他乡的一个阴暗的房子里看到一个幽怨的眉目如烟的小女人时,她用她铿锵有力的生命力,向他展示了她顽强的韧性和生命力。
这不啻于当头一棒!
他的心里到现在还是充满着不可置信——她是那么的有魅力,离开他的威压范围,她活得如鱼得水,自信明朗。
她现在事业正如日中天,想要再让她跟自己走,在另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过上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她一定不会同意。
他自己也觉得不可能,笼中的鸟儿之所以愿意呆在笼中,那是因为已经被驯化了,可是,这样一个性格明锐到尖锐的女孩子,她是无法驯化的。
他能提供给她的东西和林家相比,只有一个优势,那就是爱情和身体的吸引。
只有他的爱能让她心甘情愿地放弃一切呆在他身边。
他不由想到了山洞里那个狂乱的夜晚,她欲迎还拒的娇羞模样,他们彼此习惯痴迷对方的呼吸和热情,很快就能感受到融为一体的疯狂快感,她爬在他身上眼神迷离的娇弱,她滚烫的面颊和缠绕着他的肢体,她蜷缩在他怀里的恬静呼吸,都让他确定一个事实,她是他的,永远都是。
宋书煜继续往后翻看着照片,他发现这个小丫头一点都不喜欢自拍,她相册里的照片,最多的还是他的面孔,他的手机里的照片,她几乎算是唯一的了。
这让他一点点地坚定了自己的心,无论前方有多少险阻,他都会努力地冲过去,重新获得她的爱情、她的信任。
王小帅听到他叫人的声音进来的时候,看到宋书煜满脸都是振奋和热情,不由也笑了:“头儿,看完了?”
“我想请你去见将军,最好能把咱们留在甜水镇周边小城里的人探知到的偷猎团伙的线索,整理出来送给将军,让他稳稳地拿到政府的扶植基金和最佳雇佣兵团的荣誉,然后把老军医帮我请来。”
宋书煜说着,他觉得自己现在最揪心的就是桑红的病情,这些都和他与将军的交情分不开。
“已经有人在整理了,很快就能出来,你猜有什么新发现?”王小帅一不小心也开始吊胃口了。
宋书煜眼角凉凉地一瞥,他立刻嘿嘿笑道:“有人看到赵长风和赵乾坤了。”
宋书煜一听赵长风的名字,一切推测自然都浮出水面了。
“他们现在呢?”宋书煜问。
“三天前已经从m国西部边界进入加拿大,离开时一脸的凄然,此刻已经回到国内了,别担心,咱们的人都在等着他,各种证据都搜集的有。”